宿舍的楼道里,总是先传来一阵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是门被猛地推开的“砰”的一声巨响,那是我的体育生室友阿豪回来了。
在遇见他之前,我对体育生的印象或许还停留在“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或者“五大三粗”的刻板标签上,但阿豪完全打破了我的这些偏见,坦白说,我喜欢体育生室友,这种喜欢不仅仅源于对外貌的欣赏,更源于他身上那股蓬勃的生命力。
阿豪是那种自带“光”的人,即使是在阴雨天,他的宿舍也总是亮堂堂的,因为常年训练,他的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不是那种晒伤的惨白,而是一种充满质感的古铜色,每次他走进宿舍,身上那股混合着洗衣液和淡淡汗水的味道,总能让我瞬间清醒,生活似乎没有“累”这个字,只有“再来一组”或者“最后一遍”。
我喜欢他的自律,在这个大家都还在被窝里赖床的早晨,阿豪已经换好了运动服,甚至还没洗漱就冲出了门,他的床铺永远整整齐齐,被子叠成豆腐块,不像我们这些“文弱书生”总是把衣服随手一扔,看着他每天雷打不动的晨跑和夜练,我那点想偷懒的小心思也会被莫名地治愈,他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闹钟,时刻提醒着我要活得热烈一点。
除了身体上的强壮,阿豪的性格更是让我着迷,体育生往往被认为性格直爽、甚至有点莽撞,但阿豪却是那种“直男中的暖男”,他说话不拐弯抹角,心里藏不住事,这让他显得格外真诚,记得有一次我失恋,情绪低落到极点,没有说话,阿豪看出了端倪,他没有说那些空洞的安慰话,只是默默地在我桌上放了一瓶冰镇可乐和一袋他刚从食堂抢来的鸡腿,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走,陪我去操场跑两圈,出出汗就好了。”
那一刻,我看着他满头大汗却挂着灿烂笑容的脸,心里的阴霾似乎真的随着汗水散去了。
他还是个天生的“乐天派”,不管训练输赢,也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似乎总能迅速调整好状态,他的快乐很简单,篮球进了就是一个响指,饭菜好吃就是一句“绝了”,和他在一起,我学会了如何更坦然地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我依然怀念那个总是把门摔得震天响的少年。我喜欢体育生室友,喜欢他身上那种纯粹的、毫无杂质的荷尔蒙气息,喜欢他像太阳一样毫无保留地燃烧着自己的青春,在这个快节奏、充满焦虑的时代,有这样一个室友,让我觉得青春真的可以热烈地、毫无保留地去挥霍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