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林默提着两个巨大的编织袋,站在404宿舍的门口,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他是个典型的文科生,清瘦、斯文,甚至有些苍白,而就在这扇门背后,即将展开的,是一片完全由荷尔蒙和肌肉构建的领地——他住进体育生宿舍了。
还没等他敲门,门就从里面“砰”地一声被撞开了,一股混合着止汗露、浓烈的运动饮料以及淡淡汗水的味道,瞬间扑面而来,这味道并不难闻,反而带着一种原始的、蓬勃的生命力,对于林默这种习惯了图书馆安静空气的人来说,冲击力简直堪比海啸。
“哟,新来的?快进来!”说话的是个光着膀子的男生,胳膊粗得像林默的大腿,胸肌把白背心撑得鼓鼓囊囊的,他是这里的“大哥”,叫阿豪,校篮球队的主力。
林默缩了缩脖子,侧身挤了进去。
宿舍里乱得像刚经历过一场小型地震,床上堆满了球衣、护膝,地上散落着哑铃片和运动水壶,阿豪随手把林默的编织袋扔到了床底下,拍了拍手:“没事,慢慢适应,咱们这儿虽然糙了点,但晚上睡觉特踏实。”
接下来的日子,对林默来说是一场感官的“历险”。
体育生宿舍的作息时间表,简直就是林默的噩梦,也是他的奇遇,每天清晨五点半,原本应该还在梦乡的林默,会被窗外震耳欲聋的哨声和球鞋摩擦地板的“吱吱”声硬生生拽起来。
“快起来!训练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只大手已经抓住了他的脚踝,把他连人带被子拖到了地上,林默狼狈地坐在地上,看着阿豪和另外两个室友赤裸着上身,在狭窄的宿舍里做着拉伸动作,他们的皮肤被晨光镀上了一层金边,汗水顺着脊背的肌肉线条滑落,滴在地板上,发出“啪嗒”的声响。
林默默默地点了点头,抓起牙刷,逃也似地冲向了卫生间。
慢慢地,林默发现这个喧闹的世界也有它独特的可爱之处。
中午,当大家都瘫在床上大口灌着可乐时,阿豪会兴致勃勃地给他讲刚才的比赛,比划着那些高难度的灌篮动作,眼神里闪烁着那种纯粹的、毫无杂质的快乐,林默听着,虽然听不懂那些战术细节,但被那种热血感染,嘴角也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晚上,是宿舍最安静的时候,阿豪们会互相帮对方按摩肌肉,一边聊着哪个食堂的鸡腿最便宜,一边讨论着明天的训练计划,林默坐在自己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戴着耳机,听着窗外隐约传来的夜跑声,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
他忽然觉得,这种生活并不糟糕。
这里没有那种精致的虚伪,只有直来直去的爽朗和毫无保留的活力,他住进体育生宿舍,就像一滴墨水落入了大海,虽然一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也慢慢被染上了几分热烈的色彩。
几天后的傍晚,林默抱着书走出宿舍,阿豪正抱着篮球路过,看到他,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书呆子,走啊,陪哥俩去操场跑两圈?”
林默愣了一下,放下了手里的书。
他住进体育生宿舍,不是为了改变谁,而是为了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找到一种不一样的共鸣,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林默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第一次主动迈出了步子。
“走着。”他说。